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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家企业!宁夏中卫市重点用能企业能监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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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6日 17: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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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监察办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十四五”重点用能企业全覆盖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宁夏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定于2025年10月9日—11月15日对全市列入“十四五”重点用能企业全覆盖节能监察企业名单的相关企业开展行政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监察办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十四五”重点用能企业全覆盖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等。二、检查内容与方式本次节能监察以现场监察和书面监察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一)现场监察内容:对国家已颁布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或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或自治区地方能耗限额标准涵盖的行业企业实施现场监察,监察内容如下:1.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情况;2.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3.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情况;4.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制度情况;5.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完成年度工业节能目标情况;6.执行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培训制度情况;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7.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情况、测量管理体系情况。(二)书面监察内容:对国家未颁布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或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或自治区地方能耗限额标准未涵盖的行业企业实施书面监察,监察内容如下:1.建立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情况;2.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3.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4.执行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培训制度情况;5.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情况、测量管理体系情况。三、检查时间检查时间:2025年10月9日—2025年11月15日四、检查主体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五、相关要求(一)需要提供的材料企业编制的《自查报告》、生产运行相关批复、节能管理制度建立、计量器具配备、节能技改实施情况、重点用能设备台账、生产原始台账、统计报表、生产运行记录、各能耗品种购入发票、财务台账等资料。(二)需要在场的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能源管理负责人、能源统计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三)检查要求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监察办法》等有关要求,规范节能监察工作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和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或不合理用能行为。二是监察人员要提高服务意识,对发现的不合理用能行为、能源管理薄弱环节要“一企一策”提出改进建议,帮助企业开展节能诊断、能效对标、节能改造,助推工业企业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三是在工业节能监察过程中,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 进一步规范工业节能监察程序措施,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廉洁自律、安全生产、安全保密等各项规定,确保监察工作安全顺利。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十四五”重点用能企业全覆盖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9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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