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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全国人大代表李谢华: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激发大型制造业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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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01月01日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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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谢华:  全国人大代表  中铝集团所属企业专职董事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在2025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有色金属行业专家李谢华提交《关于支持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进行调整的建议》,聚焦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与大型制造业企业特点不匹配的问题,呼吁通过优化研发投入比例等关键指标,激发传统产业创新活力,助力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创新主力军,可享受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多项政策支持。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研发费用需按营收规模分档(3%~5%),且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10%。然而,这一标准对营收规模庞大的制造业企业形成“隐形门槛”。数据显示,我国研发经费投入强度逐年提升(2023年达2.65%),但大型制造业企业因“研发投入绝对值高、占比低”的特点,难以达到认定要求。以重庆为例,2023年规上企业研发强度为1.76%,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仍远低于3%的最低门槛。《2024年欧盟工业研发投资记分牌》显示,全球研发投资高度集中于头部企业(50强企业占比40%),凸显大型企业在创新链中的核心作用。  李谢华指出,当前认定标准偏重“比例”而非“总量”,导致部分研发投入总额领先的制造业企业被排除在政策支持之外。例如,某年营收超百亿元的企业,若研发强度为2%,其实际研发费用可达2亿元,远超许多中小科技企业,却因比例不足失去认定资格。此外,制造业劳动密集、产业链长的特点,使得研发人员占比达标难度较高,进一步削弱企业申报积极性。“制造业是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若政策不能精准适配,将影响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程。”李谢华强调。  对此,李谢华建议提出两条针对性举措:  一是增设“百亿级企业”研发费用认定档位。  对年营收超100亿元的企业,研发费用占比要求调整为“不低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研发经费投入强度”(2023年为2.65%),既认可大规模企业的实际投入,又避免“唯比例论”限制其参与。  二是细化分档标准,实施差异化评价。  结合企业规模(大型/中型/小型),差异化设置研发费用占比、研发人员比例等指标。对大型企业侧重研发投入总量和技术引领性,对中小企业侧重创新活跃度,形成更科学的评价体系。  若建议落地,预计将产生多重积极效应:更多制造业龙头可通过认定获得政策支持,加速绿色低碳、数字化转型;大型企业研发投入的“规模效应”将带动全社会研发总量提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生态有望强化,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中国社科院专家表示,此举是“精准滴灌”式政策创新,有助于破解“重规模轻创新”的结构性矛盾,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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