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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国家2025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和2026年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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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01月01日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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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金融监管分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和2026年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5〕38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5年国家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和2026年资格审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申请(一)支持对象已通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于2025年10月15日前投保首批次新材料综合保险(保单生效)、处于资格有效年限内的生产制造企业,可提出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保费发票金额)80%且不超过其保费补助资金额度的补贴申请。鼓励生产制造企业与承保公司根据新材料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历史赔付率等风险特征自主协商确定保险费率和险种。(二)资金申请程序1.企业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地区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2.各市审核。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财政局、金融监管分局组织审核,重点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审查补偿资格、销售合同、产品交付等真实性。各金融监管分局核查条款费率使用合规性和承保理赔合规性、真实性、保费清收有效性。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2。3.省级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山东金融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项目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4.部门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复核,形成2025年保险补偿项目和资金意见。二、资格审定(一)支持对象生产制造《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所列产品的企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可提出资格审定申请。已通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的企业,不再针对同一产品重复提出资格审定申请。(二)资格审定程序1.企业申报。推荐单位组织本地区企业或所属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3。2.各市审核。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要求对本地区企业开展资格审核,重点核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产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和价值合理性等。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4。3.省级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项目报工业和信息化部。4.部门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复核确定产品补偿资格,并按产品价值的一定比例核定补助资金额度,有效期限不超过3年。三、其他要求(一)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管控,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准确;对存在瞒报漏报重大问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虚假理赔等方式骗补骗保的企业,收缴财政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项目。生产制造企业和保险公司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认真做好组织和审核工作。资金申请核查意见于2025年10月21日前分别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金融监管局;资格审定核查意见于12月15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三)企业采用线上形式填报申报材料,网址http://xclcygx.miit.gov.cn。企业资金申请网上填报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10月15日,资格审定网上填报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滕立格 0531-51782619山东金融监管局 丁欣 0531-86193665线上申报系统技术服务 王小军 010-88559177附件:1.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申报材料要求   2.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推荐材料要求   3.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4.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推荐材料要求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金融监管局2025年10月11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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