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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浙江赛区暨“浙江好项目”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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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1日 1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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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经信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持续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决定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浙江赛区暨“浙江好项目”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一、大赛目的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为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重点发掘和培育一批高质量项目、优秀团队和优质企业,不断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专精特新发展。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构建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助力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和数字经济强省建设,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二、赛事安排(一)赛事组成。大赛由全省总决赛、市级区域赛和专题赛组成。全省总决赛由省经信厅主办,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和绍兴市经信局共同承办;市级区域赛由各市经信部门牵头主办;创业组专题赛由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主办;协会专题赛由省中小企业协会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共同牵头主办视觉智能、低空经济、人工智能三场专题赛,视觉智能专题赛由杭州市萧山区承办,低空经济专题赛由杭州市拱墅区承办,人工智能专题赛由嘉兴市南湖区承办。(二)参赛报名。参赛项目分为企业组和创业组,均通过大赛官网(浙江省企业之家网,https://zj87.jxt.zj.gov.cn/)注册报名。各赛事报名截止时间不得晚于2025年7月15日,具体以各市区域赛和相关专题赛通知为准。三、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经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赛事活动组织联络,确保赛事顺利进行。大赛要秉持节俭办赛、公益办赛、公平办赛原则,严格规范赛事流程,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各赛事主办单位要积极组织融资对接、创业培训、项目落地、股改辅导等配套活动,并于赛事结束15天内将赛事总结报送省经信厅。(二)加强项目征集。参赛项目应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等领域。各地要注重在开发区、高新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孵化器等各类园区平台以及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范围内做好项目征集工作,积极动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首台(套)企业等优质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参赛。原则上,各地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赛率不低于10%。(三)加强赛事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以及浙企之家等经信系统宣传渠道,对大赛各项活动、优秀项目和典型案例给予重点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在项目征集、初赛、决赛等关键节点加大宣传力度,为赛事举办营造良好氛围,提升大赛的知晓度和吸引力。(四)加强对接服务。积极协调小微企业园、高新区等园区做好优秀项目的落地、入园、孵化服务。发挥省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产业基金、投资机构、银行等各类金融服务机构作用,开展常态化金融服务。依托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优质服务机构库等服务资源,为参赛项目提供专业化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绿色通道政策。联系人: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处刘红艳0571-87055014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秦春林0571-85154906  附件:第十届“创客中国”浙江赛区暨“浙江好项目”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7月8日附件 第十届“创客中国”浙江赛区暨“浙江好项目”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名称第十届“创客中国”浙江赛区暨“浙江好项目”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二、大赛主题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培育人才链三、赛事组成大赛由全省总决赛、市级区域赛、专题赛组成。全省总决赛由省经信厅主办,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和绍兴市经信局承办;市级区域赛由各市经信部门牵头主办,主要面向辖区内的创新创业项目;创业组专题赛由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主办,主要面向浙大校友的创业创新项目;协会专题赛由省中小企业协会主办,主要通过省中小企业协会服务网络在全省范围征集挖掘各行业创新项目。四、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承办单位: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协办单位: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省及各市企业之家平台五、参赛条件(一)企业组参赛条件1.在浙江省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须隶属于报名企业。(二)创业组参赛条件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1)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2)创客团队: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三)其他要求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总决赛中已获得名次的项目和团队不得再参加本届大赛,企业或个人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获奖资格。六、赛程安排(一)项目征集时间:7月15日前。项目报名:参赛企业或创业团队登录大赛官网(浙江省企业之家网,https://zj87.jxt.zj.gov.cn/)注册报名,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未注册登记的参赛企业或创业团队不得参加大赛。服务机构报名: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机构、有意愿的金融服务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园等通过大赛官网(即浙江省企业之家网,https://zj87.jxt.zj.gov.cn/)“服务机构报名”通道报名。(二)区域赛时间:7月30日前。各设区市组织举办市级区域赛。市级区域赛的赛程、评审规则、奖励机制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请各设区市于7月30日前向省经信厅推荐报送10个优秀参赛项目(包含企业组或创业组项目),推荐报送项目信息需与官网报名信息一致,每个推荐项目附路演PPT。(三)专题赛时间:7月30日前。创业组专题赛由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主办,协会专题赛由省中小企业协会主办。专题赛的赛程、报名方式、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请主办单位于7月15日前将参赛项目导入全省项目库,并于7月30日前向省经信厅推荐报送10个优秀参赛项目,每个推荐项目附路演PPT。(四)专家复审时间:8月上旬。根据区域赛和专题赛推荐项目情况,区分行业(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领域)组织专家闭门复审,遴选全省总决赛入围项目30个(包括企业组项目20个、创业组项目10个,比例分配根据报名项目数量及质量调整)。专家复审评审规则参照全省总决赛评审规则,各领域项目入围率相同。(五)尽职调查时间:8月中旬。省经信厅对入围项目进行实地走访、项目审查、现场辅导,通过尽职调查确认项目真实性,产生全省总决赛30强项目名单。不接受尽职调查或调查发现存在真实性问题的项目不得进入全省总决赛。(六)全省总决赛及颁奖典礼时间:9月上旬。全省总决赛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分为现场演示、答辩、评委当场亮分三个环节。全省总决赛设置企业组、创业组一、二、三等奖,获奖项目数量根据报名项目数量和质量动态调整,其中,创业组获奖项目为创客团队的需在决赛结束后60日内在浙江省内完成工商注册,否则视为自行放弃政策支持。同时,设置优秀组织奖、优质服务奖等奖项,对大赛组织和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服务机构予以鼓励。(七)全国总决赛时间:以工信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信息中心)有关通知为准。省经信厅将从全省总决赛获奖项目中推荐优质项目(具体数量以工信部通知为准)参加全国总决赛。推荐项目需依次经过全国层面企业组500强、50强或创业组100强、10强的评审角逐,入围全国企业组50强和创业组10强的项目,将参加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的全国“创客中国”总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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