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包头铝业参与修订的国家标准《电解铝和氧化铝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正式发布

|
2023年01月05日 09:41:08
|
10925 浏览
|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批准发布<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等5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其中,包头铝业参与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解铝氧化铝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正式发布,该标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该标准修订过程中,包头铝业积极开展电解铝能源消耗调研工作,收集各电解生产单位产品能耗数据,着重开展脱硫脱硝、补偿母线等因素对指标影响的评估,对标准文本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重点对电解铝能耗计算原则、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中,有关补偿母线、通廊母线、环保脱硫脱硝等问题进行说明,形成补偿母线损耗交流电量和通廊母线损耗交流电量计算公式,确定铝液交流电耗和铝液综合交流电耗的计算边界,为本次标准修订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据了解,强制性国家标准《电解铝和氧化铝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归口,委托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该标准于2020年12月立项,由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包头铝业有限公司、中铝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参与起草,经过3轮讨论会,于2022年8月进入国家审定环节,并在11月被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定为2022年度“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标准三等奖”。  在全球温室气体减排,我国“碳双控”及完成“30·60”双碳目标背景下,节能降碳、绿色发展成为电解铝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主旋律,该标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要求高度契合,对于推动电解铝行业节能减排,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了标准依据。该标准实施后将全部替代国家标准《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和《氧化铝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崔泽龙) (责任编辑:静水)

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凡注明来源为“铝加网”的文章,版权均属铝加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必须与铝加网(电话:18925937278)联系授权事宜,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铝加网。铝加网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本文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全部评论(0
登录,参与评论前请先登录
暂无评论
询盘
联系方式
电话 暂无! 手机 暂无!
联系人 暂无! 地址 暂无!
电话 暂无!
手机 暂无!
联系人 暂无!
地址 暂无!
凤铝铝业展馆首页
来源
发布
加载中....
取消
保存海报 微信好友 朋友圈 QQ好友
提示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