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 浙江领航
如今,绿色建筑正大行其道、处处开花。而在绿色建筑的推广与实施道路上,浙江省一直领跑全国,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和规模位居全国前列:率先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召开了全省绿色建筑现场会;率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绿色建筑实施监管机制,强化了全过程监管;率先全面实施了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从源头上把关绿色建筑建设;率先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和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规范性文件,提高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和一体化水平。
标准引领,建管并举,构建绿色建筑监管体系
观念是行动的先行官。通过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监管机制的不断完善及健全,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使得绿色建筑标准体系逐渐覆盖建筑的全生命周期,从而提升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力,为绿色建筑的推进保驾护航。
从2014年1月1日起,浙江强制实施了相当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水平的《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成为全国首个全面强制实施绿色建筑的省份。去年,《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七条规定“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进行建设”。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又发布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明确了不同等级绿色建筑的设计要求。同时,各执行企业也根据自身建筑特点、企业功能等,依托标准,结合实际,勇于突破,敢于创新,积极开展企业标准的探索,涌现了很多经典案例。
创新驱动,扩量保质,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
绿色建筑的技术创新,是促进建设行业发展模式转变的重要动力。随着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的日趋严重,发展绿色建筑已是大势所趋。为加快绿色建筑发展步伐,浙江省不断创新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进一步拓展和优化建筑节能,从而让节能降耗落在实处,极大程度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浙江省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的规定,以实施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为主要抓手,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系统、太阳能光热系统、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和地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每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截至目前,全省实施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1500万平方米,覆盖650多万户城乡居民。此外,浙江还有两市六县一镇(宁波、嘉兴,建德、嘉善、安吉、海盐、嵊州、宁海,象山大目湾)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
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进程
推广绿色建筑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必经之路。绿色建筑在中国的兴起,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和社会民生的需求,顺应了供给侧改革下建设行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近年来,围绕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把新型建筑工业化工作,作为新常态下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作为促进建筑业和建材业融合、提高建筑业科技含量和生产效率、保障
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重要方面,采取一系列举措大力推进。截至目前,全省共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453万平方米,装配式住宅和公共建筑(不含场馆建筑)63.5万平方米。目前全省共有新型建筑工业化基地25个,总占地面积6599亩,总投资额近170亿元。可年产预制混凝土构件220.5万立方米、
钢结构构件119.2万吨、装修部品构件1332万平方米。
此外,积极加强试点示范工作,以点带面,形成良好的创新示范氛围,激活整个行业的创新力和创造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实施了新型建筑工业化“1010工程”,不断推进基地和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建筑强市、强县开展建筑工业化试点示范,推进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创建,绍兴市被建设部列为全国建筑产业现代化和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双试点城市”;正泰集团、宝业集团、杭萧钢构、浙江雅德居、亚厦装饰、中天建设、精工钢构等7个基地获批“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称号。而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的钱江世纪城人才专项用房,创新采用了装配整体式钢结构体系,总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96900万元。建成后的楼房,不仅具备良好的“隔热、隔音、保温”效果,还能减少60%的建筑施工垃圾,装配式施工现场可减少80%的噪音、扬尘及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