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葛红林:​​科学把控大宗金属商品的降碳路径

|
2021年09月07日 08:39:05
|
18474 浏览
|
大宗金属的价格取向,应当稳字当头,并且保持在相对合理的价格区间,才能行稳致远。

  当前,大宗金属商品已经成为“双碳”目标的社会焦点,毕竟其耗能太多。比如,钢铁、铜铝等冶炼能耗已占全国总能耗的14%。电解铝耗电占全国总耗电量的6.7%。2019年,中国电解铝碳排放量4.3亿吨,占全国碳总排放量的5%。当前的问题,不是降不降的问题,而是如何又好又快降的问题。

  今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要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先立后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8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再次强调纠正“运动式”减碳。政策层面的信号已经非常明确,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我认为上述工作部署,不仅非常必要,而且十分及时。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科学推进,具有方向性的指导意义。因为实现“双碳”目标是一个较长时期、循序渐进的过程,必须因地制宜,因行业制订科学的目标和实现的路径。下面,我就大宗金属降碳路径讲几个观点。

  路径一:调控总量的降碳

  要立足新发展阶段,理性认识大宗金属商品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审时度势,趋利避害。

  一是突破市场经济的传统定势,不能任凭市场需求决定生产。有不少同志从传统的市场经济观点出发,认为应由市场需求决定行业的产能产量。初听似乎没问题,但套用到大宗金属原材料则不正确,因为没有考量它的高能耗。如果说,过去补产量缺口主要是经济发展的必须。比如,改革开放初期,宝钢的建设就是为了扩大我国的钢产量和品种,而且还建在上海。那么,现在去产量过剩则是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须。产量必须适可而上,不是出口越多越好,也不是进口越少越好。这是在不同时期对高碳原材料应做出的基本判断。

  二是要从定性上升到定量,科学确定全国产量调控指标。虽然这样的顶层设计很难,但必须要做。当务之急是应分行业地对大宗金属做一次未来需求分析,形成预见性的调控指标,有的做逐步的减法,有的做上限之下的逐步加法,实现有力有序的降碳。2017年以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确定了全国电解铝合规产能的天花板,形成了法制化、市场化、有偿的产能置换机制,十分有效地杜绝了无序建设,得到了行业企业的欢迎。可见,政府、行业和企业在认识上清晰一致,将使政策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更加有的放矢地营造行业健康发展的环境。

  三是穿透问题精准施策,提升总量调控的可操作性。近年来,钢铁和电解铝行业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去产能,但结果截然不同,电解铝产量得到有序控制,钢铁产量却未降反升,其实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明辨不同行业的产能和产量差异的。

  从事冶金行业的生产者,一般都了解,电解铝和炼钢设备的生产系数是不同的,前者约为1,产能基本等同于产量,去产能就是去产量,而后者通常大于1,同一设备增加20%以上的产量并不难,去产能并不代表去产量。如果要调控钢铁的供需关系,既要聚焦去产能,更要聚焦去产量。

  上述类似“去产能和去产量”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比如,高耗能产品并不是每个环节都是高耗能的。只有明晰区别,才能精准施策。过去将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同时列为高耗能产业。而其实,只有冶炼是,压延加工并不是,所以压延加工企业很有意见。好在最近把它纠正过来了。由此可见,我们要进一步提高专业化的工作眼力,问题看不透,怎能精准施策,怎能有效操作,甚至白花了政策钱,或大打折扣。

  路径二:减少出口增加进口的降碳

  当前,我国大宗金属的产量占全球50%以上,因为国内的供大于需,导致了大量出口,有的在过去还享受了出口退税的鼓励。这里不评论过去做得对否,但现在的政策和措施,应适应新发展阶段和“双碳”目标的实现,要从鼓励出口转变为限制出口,乃至鼓励进口。虽然大宗金属出口可以拉动社会经济发展,获得企业经济效益,但也消耗了国内能源,相应的污染也留在了国内。所以,不能只算经济账,也要算好经济和社会的统筹账,要敢于对大宗金属的出口做减法。

  最近有报道说,西方某些国家想按照煤电铝的碳足迹,征收中国铝材的碳税。我看逻辑上颠倒了,似乎是我们过去的出口惯坏了他们。过去西方一些国家为了减少能耗和排放,选择了退出或减少电解铝生产,进口粗加工铝材,再合金化和再精加工的道路。可以说,是用了他国的能耗,还要征收碳税,可谓“不领情还得寸进尺”。这就让我想起,2004年的中欧焦炭出口配额风波。那时,他们一方面指责我国焦炭生产的高排放;另一方面,又要求向他们的焦炭出口量不低于上一年度的水平。我认为,在统筹行业双循环的运行中,在内循环要更加突出精明,在外循环要更加突出高明,实现“精明+高明”的双循环。与其未来被西方国家征收碳税,还不如未雨绸缪,下好政策的先手棋。比如,可对铝加工行业实施来料加工贸易的政策,减少对国内电解铝的需求。

  路径三:突破行业技术内卷的降碳

  要加快破除行业技术内卷,要实现跨界跨行业的工艺、技术和流程的合作互动,形成更多01创新的低碳制造工艺和流程再造,加快从高碳型向低碳型的转换,实现更加的绿色发展。

  从学科上讲,有色来自冶金,冶金来自化工。随着发展形成了有色、钢铁、化工三大产业。本是同源的三大产业,实际上存在很多科学技术上的相通性。要打破行业界限,促进钢铁、有色和化工企业间的区域流程优化整合、互融相嵌,实现流程再造,对产业发展、对“双碳”工作,不仅将导致量的飞跃,更会引发质的变革。近年来,已经产生了不少跨行业相融发展的进步例子。

  比如,某铝镁设计研究院为沿海一钢铁企业设计年产240万吨氧化铝项目,通过利用钢厂余热及配套码头等已有设施,实现降低成本和节能减排。又如,今年3月,有色协会组织行业企业与中石化就石油焦和铝用炭素生产进行的专项交流,激发了中石化降低石油焦有害杂质元素控制的积极性,甚至不排除直接生产阳极生块,乃至焙烧。这也是一种可能引发炭素生产流程变革的跨界融合,实现大规模的节能降耗。

  路径四:优化全国布局的降碳

  我们要深刻领会今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的针对性。目前,“双碳”工作有的地方目标设定过高、速度要求太快,从而脱离实际;有的地方对高耗能项目搞“一刀切”关停;有的骤然抽贷断贷,这都危害了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我们要坚持做到在总量控制下的科学布局。对高耗能产业,也应加快落后产能的淘汰,是以先进产能置换落后产能的平衡,是将项目配置在清洁能源占比较高的地区,提高集约化、现代化水平,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要敢于突破,不能任凭现状布局;要加快实现总量控制下再优化调整合理布局,加快淘汰高耗能的落后产能,增加低耗能的先进产能,实现高低耗能的转变。比如,减少产煤区域的煤电铝,增加水电区域的水电铝。

  路径五:循环再生的降碳

  高耗能产品往往也是高载能产品,要珍惜初次生产过程中的耗能,最大限度地将其成为今后循环利用中的载能。可以说,循环再生就是释放高耗能,转变为低耗能产品的过程。比如,用废钢通过电炉生产的钢材,省去了用铁矿石通过高炉炼铁的耗能;用再生铝生产的铝材,省去了通过氧化铝生产电解铝的耗能,可谓“一次耗能,终生受用”。

  进入新世纪,我国钢铁、有色等高耗能产品产量早已接近世界总产量的一半,连续十几年的高消费已经为我国累积了大量的如钢铁、铝、铜等高耗能产品。随着此前消费的高耗能原生金属逐渐进入循环利用周期,高载能再生金属对原生金属的替代将释放出巨大的减碳、降碳潜力。因而,大力发展再生金属产业,加快高耗能产品的循环利用,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路径。

  最后,讲一下有关维护好大宗金属商品的市场秩序。

  2020年以来,以螺纹钢为代表的钢铁、电解铜、电解铝价格连续上涨,屡创新高。根据Wind数据,2021年5月,螺纹钢价格创历史新高6120元/吨,较2020年3月疫情期间螺纹钢最低价3370元/吨同比上涨81.6%;2021年5月,电解铜现货创近10年新高77050元/吨,较2015年11月低价33540元/吨,同比上涨129.7%;2021年9月,电解铝现货创近10年新高21360元/吨,较2015年11月低价9710元/吨同比上涨120.0%。大宗原材料价格高位传导严重影响了产业链中下游企业的经营。为此,国家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和措施。

  今年5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有效应对大宗商品价格过快上涨及其连带的影响以来,国家先后多次释放确保市场保供稳价的强烈政策信号。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要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工作。8月30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增强大宗商品储备和调节能力,更好发挥战略储备的稳定市场功能。

  历史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大宗金属的价格取向,应当稳字当头,并且保持在相对合理的价格区间,才能行稳致远。

  作为行业协会,我们的态度非常鲜明,本轮大宗金属原材料的大幅度上涨,偏离了产业运营过程的价值链。供需基本面没有发生基本的变化,成本也不支撑价格大幅度的上涨。资本的力量和资金的推动是本轮上涨的关键因素。我们要认真汲取本轮上涨的教训,为国际国内大宗金属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要求,积极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产业链生态。

  二是要高度重视大宗金属商品的战略谋划,加快提高我国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主动将价格调控在合理向下区间,降低我国的经济建设成本。

  三是要加快谋划钢铁、铜铝等大宗金属战略资源的全球布局,制定相应行动计划,开发一批,勘探一批,储备一批,形成未来稳定的来源。

  四是要努力建立更为公正合理的国际贸易新秩序,协调大宗商品海外贸易,探索建立平准基金和做好国家储备,提升应对贸易摩擦的控制力和话语权。

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凡注明来源为“铝加网”的文章,版权均属铝加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必须与铝加网(电话:18925937278)联系授权事宜,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铝加网。铝加网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本文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全部评论(0
登录,参与评论前请先登录
暂无评论
询盘
联系方式
电话 暂无! 手机 暂无!
联系人 暂无! 地址 暂无!
电话 暂无!
手机 暂无!
联系人 暂无!
地址 暂无!
凤铝铝业展馆首页
来源
发布
加载中....
取消
保存海报 微信好友 朋友圈 QQ好友
提示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