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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重拳治理装修V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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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9日 08: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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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多个省份重拳出击,采取错时生产、停止施工、更换低VOCs含量涂料等方法,加强对装饰装修行业VOCs的综合治理。

  随着夏季的到来,一些挥发性有机物在高温和湿度大的情况下,释放量会增加,臭氧污染也逐步凸显。为有效遏制臭氧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日前,全国多个省份重拳出击,采取错时生产、停止施工、更换低VOCs含量涂料等方法,加强对装饰装修行业VOCs的综合治理,试图通过减少VOCs的排放努力将臭氧污染降到最低。

  多省份对装饰装修VOCs重拳出击

  安徽省:推荐建筑装饰行业VOCS综合治理

  亳州市加大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力度,制定了《亳州市2021年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专项整治。

  推进建筑装饰行业VOCs综合治理。积极倡导和推动绿色装修,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的建筑涂料,市政工程、房屋建设、维修和装修工程全部采用水性建筑涂料,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增加相应条款。建筑墙体涂料粉刷工地必须配备密闭的胶粘剂和建筑涂料存储调配车间,且密闭保存。5-9月份,户外工程作业涉及喷涂、油漆等有VOCs排放工序的,实施错峰施工,引导避开上午10时至下午17时日照强烈天气条件下作业。

  河北省:全面更换为低VOCs含量涂料

  唐山:发布《唐山市2021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对于化工、涂料制造、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提出10项治理和管理举措,要求5——8月重点时段,木制家具制造行业、维修行业涂装工序原辅材料“可替尽替、应代尽代”,全面更换为低VOCs含量漆料、涂料,重点涉VOCs企业实施错时生产。

  湖北省:7月至9月期间停止涂料喷涂作业

  武汉:推荐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房建项目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除应急维修和重大项目外,7月至9月期间停止城市家具等维修维护的涂料喷涂作业和房屋外立面改造;对确需施工的,实施精细化管控,避免在白天开展相关作业。

  浙江省:能粉不水、能水不油,逐步淘汰溶剂型涂料。

  嘉兴:发布《嘉兴市臭氧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室内装饰用涂料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中相关标准,逐步淘汰溶剂型涂料和胶粘剂;建筑内外墙涂饰全面使用水性涂料。涉及使用涂料、胶粘剂和有机溶剂的市政工程、政府投资的房屋建设和维修工程等,全部采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增加相应条款。

  江苏省:擅自作业责令停工整改

  无锡:4月至9月,根据市大气办在应急管理平台的短信预警,每天10时至17时(不含下雨天)暂停涉VOCs排放工序,根据市大气办臭氧超标预警要求的时间段,工地施工现场禁止墙体喷涂等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施工作业,禁止外立面改造围墙刷漆、楼顶防水作业、大中型装修。各市(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秋冬季管控(10月-次年3月)和夏季臭氧防控期间(4月-9月)施工工地监管。对未申报的项目凡是发现擅自开展涉颗粒物和VOCs排放工序作业施工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从严查处。

  辽宁省:涉VOCs生产工序实施错时生产

  沈阳:4月25日至9月30日,沈阳将开展臭氧分级管控工作,组织部分工业企业对涉及VOCs的工序开展错时生产。大力提高低VOCs含量的原、辅料替代率,要求相关企业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在VOCs物料储存、输送、使用、处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控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VOCs废气全过程密闭、收集,确保“应收尽收”。涉VOCs生产工序9时至18时之间实施错时生产,尽量错峰到其他时间段进行。对于使用物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开展错时生产。

  据统计,数十个省市地区对于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可谓是重拳出击,无论是对于溶剂型涂料的限制,还是对于喷涂工序的错峰限时,以及“能粉不水、能水不油”,逐步淘汰溶剂型涂料等措施,无疑都是为了生态环境更加绿色环保,自然也推动了更多地区和行业选用水性涂料和粉末涂料等环保友好型产品。

  使用环保防水材料

  防水涂料分水性的、溶剂型的和反应型的,行业标准《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对这三类涂料的环保性能作了明确规定,建议用户选择较高有害物质限量等级(B级)的家装防水产品。水性防水涂料重要指标B级要求:挥发性有机物≤120g/L;游离甲醛≤200mg/kg。溶剂型防水涂料要求:挥发性有机物≤750g/L;苯≤2g/kg;甲苯+乙苯+二甲苯≤400g/kg。反应型的聚氨酯类防水涂料要求:挥发性有机物≤200g/L;苯≤20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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