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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对华铝型材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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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0日 1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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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反倾销税率调整为4.39%~35.58%。(详见表格)

  2021年4月20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1282/ QD-BCT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将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率调整为4.39%~35.58%(详见附表)。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604.10.10、7604.10.90、7604.21.90、7604.29.10和7604.29.90。

  2019年1月11日,越南工贸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9年9月28日,越南工贸部对中国铝型材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20年11月18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994/QD-BCT号决议,对中国铝型材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期中复审立案调查。

附表:越南对华铝型材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结果

表格1.jpg

表格2.jpg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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